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中共党员,专业不限,具有党建工作经历、写作能力突出的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岗位性质
党建工作指导员为青秀区公开招录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党建岗位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2.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2)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
(4)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5)具有党建工作经历、写作能力突出的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正在接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②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9日—7月7日。(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
(三)现场报名地点:长塘镇人民政府四楼党建办
(四)网上报名:有意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http://www.qingxiu.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和《党员证明》填写,按要求签名、盖章确认无误后,将《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以及其他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308248461@qq.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联系电话。
(五)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携带原件现场核验);
(2)《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贴上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由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党组织审查并按要求盖章;
(3)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附件2);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四、考核聘用
(一)考试: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质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2.笔试:拟聘用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依照各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1:3比例,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拟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
(二)考察:依照各岗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如有不通过者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考察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按要求自行到南宁市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体检合格者,公示7天。
(五)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异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异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人民政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