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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共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熟悉办公软件工作,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四)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六)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七)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8:00至3月9日18:00
报名资料:应聘人员请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附全部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打包并命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文件夹后发送至邮箱:xnqjyzp@126.com。
(二)面试。应聘人员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后,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并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选进行面试。
面试地点:待定(具体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面试时间:待定(具体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考官提问,应聘人员作答的形式进行,围绕应聘动机、自我认识、履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进行考核。面试完毕后,经招聘单位商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体检。拟聘人员在通知时间内前往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须含腹部彩超项目),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31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具体按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实施,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71-3290742、329095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未入围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