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苍梧县人民武装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务实稳重,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
(二)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岗位一: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必须会使用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具备公文写作能力、会维护信息系统者优先。
2.岗位二:民兵教练员2名。年龄18-35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较强,军事素质过硬,退伍军人。
3.岗位三:厨房工作人员1名。年龄25-45周岁,负责饭堂洗菜、切菜、炒菜以及厨房卫生清洁等工作,有厨师职业资格证书、食堂工作经验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截止至2025年3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在苍梧县人民武装部办公室(地址:苍梧县石桥镇迎宾大道北侧县人武部办公大楼408室)接受现场报名(相关要求: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2.电子邮件:应聘者请下载《苍梧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好连同扫描后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应聘材料、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注明姓名+岗位x应聘材料后,2025年于3月5日前发至邮箱:2398236475@qq.com。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应聘者。未通过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不退回应聘材料。
(四)面试
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需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七)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经体检、政考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资待遇按我单位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试用期一个月,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发放。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苍梧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联系人:苍梧县人民武装部办公室;联系电话:岗位一:0774-2674256;岗位二:0774-2674259;岗位三:0774-2674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