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我镇各项安保维稳工作顺利完成,为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环境。茂林镇党委和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巡防队员1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茂林派出所巡防队员4名;
(二)五彩田园警务站巡防队员6名;
(三)玉东派出所巡防队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五)年满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26日-2007年2月26日);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或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巡防队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范围
玉林市(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玉林市范围内均可,玉林市范围包括玉州、福绵、北流、容县、陆川、博白、兴业等7个县市区)
五、报名及有关事宜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次报考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代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茂林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茂林镇茂林街1号)。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蓝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后,并另附多1张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招聘程序
(一)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区党群工作部同意后方可开考。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招聘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二)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以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三)岗位安排
按报考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政审
由茂林镇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报镇党委和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研究,将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再到用人单位报到。
七、聘用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三)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列入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预算。五险按玉林市缴费基数比例计缴,个人、单位应缴部分分别由个人、单位负担。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茂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213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