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6.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入工作年限。
7.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或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统一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统一压缩以“姓名+岗位命名并发送到报名邮箱717930767@qq.com。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4日18: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我单位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符合条件人选,电话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
(三)面试
考核直接以面试的形式进行,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核实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后,根据聘用相关规定的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总成绩排序递补。
(五)聘用
对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