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海市国资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文印员)1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单位日常来文、机要、保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共党员优先。
2.原则上年龄在18岁以上、男性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闻学、行政管理、档案管理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3.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两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府雇员(聘员)、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职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应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至2025年3月24日18:00前,由本人填写《北海市国资委后勤服务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毕业证和学位证电子版、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年来重要工作成果等报名材料发至电子邮箱:bhsgzw_dqrzk@beihai.gov.cn 。
(二)资格审查
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按照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择优确定测试人选。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综合能力测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测试人选名单,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入选人员,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2.由市国资委组成工作组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知识、语言表达、团结协作、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维度进行综合考察。
3.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组织考察
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同时将核实应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体检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在公务员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北海市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关于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北编办〔2014〕20号)有关规定执行。
因公示发现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者个人原因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均可在本职位已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的有关政策,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北海市国资委承诺对应聘者资料给予严格保密,一经提交,不再退还。应聘人员要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北海市国资委有权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相关协议约定。
(三)应聘人员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北海市国资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9-3969522。(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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