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
主义制度;
3.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 35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
4.梧州市(生源地或居住地在梧州市均可);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曾在本局从事辅警工作离职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酒驾受到行政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类别。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6日至7月14日(每个工作日8:30—11:30,15:30—17:30)。
(二)报名地点
藤县公安局政工室(办公大楼一楼),地址:藤县藤州镇绣江路77号。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非梧州户口需提供居住证)、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2.可自行在网上下载填写或现场填写《藤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要求如实填报,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考试和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时参加各项考试。
(一)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笔试人选。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基本能力和公安基础知识等相关知识,笔试范围见附件3。
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考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考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考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考试。体能考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的考试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的考试次数不超过2次,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的考试次数为1次。体能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藤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考试项目、标准和规则(试行)》(附件4)执行。体能考试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体能考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一)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考生同意由招聘单位调整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可作为候录库人选,招聘单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考生政治考察和体检后确认合格后直接补录。
(二)考生考试总成绩和体能考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如在总成绩有效期内用人单位再组织招聘的,考生可向招聘部门书面提出申请免予考试直接使用该考试成绩,也可重新参加考试获得新成绩,以最新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