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文件精神,经过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3名同志(详见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2月1日前配送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12月1日
配送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1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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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23届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拟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单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11月22日
原标题: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23届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拟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rmzfzcbm/rsldshbzj1/rsxx_27652/t5773126.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