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统一管理的原则。
招聘名额
招聘总人数为4名。
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3)热爱检察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
(4)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白。
(5)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6)年满20周岁不超过30周岁。(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9月14日,即1990年9月14日后至2000年9月14日前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不得招聘为协警的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协警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合同制协警工作由宾阳县人民检察院自主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5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2号)7楼704政治部。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报名处填写《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协警招聘报名表》。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半身免冠2寸照片1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政治部留存以备核查。
(二)考试方式
1、笔试(总分100分)
⑴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含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知识。
⑵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5日上午9:00。地点: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2号)9楼
(三)面试
⑴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⑵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9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大楼(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2号)7楼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按招聘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若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待遇及其他
1、月工资统一按县政府财政拨付,并为在岗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获录用的应聘人员与县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
3、咨询、联系电话:0771-823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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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西宾阳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9月招聘4名录用合同制协警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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