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 位 |
招聘 人数(名) |
从业条件 |
教 辅 人 员 ① |
10 |
1.专业: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教育、舞蹈学、舞蹈教育、美术教育、美术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 4.其他: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二乙及以上。 |
教 辅 人 员 ② |
9 |
1.专业: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教育、舞蹈学、舞蹈教育、美术教育、美术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 4.其他: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二乙及以上。 |
党 建 办 公 室 文 员 |
1 |
1.专业:不限;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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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室 文 员 |
1 |
1.专业:不限;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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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勤 处 助 理 |
1 |
1.专业:不限;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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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健 医 生 |
1 |
1.专业:护理学、护理;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 3.其他: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懂得幼儿日常基本护理知识。 |
保 育 员 |
5 |
1.专业:不限; 2.学历: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 4.其他:普通话标准,懂得幼儿日常基本护理知识。取得保育员证(如暂未取得,则在试用期满前取得即可)。 |
保 洁 员 |
4 |
1.专业:不限; 2.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 4.其他:普通话标准,能吃苦耐劳。 |
食 堂 人 员 |
2 |
1.专业:不限; 2.学历: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 3.年龄:女性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男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 4.其他:普通话标准,受过烹饪专业培训或有相关工作经验。 |
电 工 |
1 |
1.专业:不限; 2.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女性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男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 4.其他: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或受过相关培训或有相关工作经验。 |
安保人员 |
4 |
1.专业:不限; 2.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女性: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男性:55周岁以下(1967年7月27日-2005年7月27日) 4.其他:普通话标准,能吃苦耐劳。 |
所有招聘人员均要求: 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责任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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