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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我院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拟聘用石志棉等64名同志(名单详见附件)为我院实名编制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4年2月1日至2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2月8日前邮寄或送达我院监察室(邮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西桂林市崇信路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监察室,邮编:541002,联系电话:0773-3831240。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