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总工会编制外工作人员
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扶绥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综合办公室、组织宣传部、权益保障部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4人。
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岗位工作;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含40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1. 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者填写好《扶绥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和《扶绥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信息表》后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到扶绥县总工会办公室(扶绥县新宁镇松岭路80号扶绥县总工会办公室)报名。
本单位承诺对所有个人资料进行保密。
(三)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通知笔试。
(四)笔试及面试:笔试及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等。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总工会大院门口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总工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合同履行满一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待遇和社会保障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人,试用期不缴纳五险。试用期满后继续聘用的工资调整为2300-3400元/月。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二)社会保障:
聘用期间,用人单位负责按期足额缴纳应由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联系人:李色青
扶绥县总工会
2021年11月3日
来源:扶绥县总工会
编辑:刘沣莹
校对:李核宇
初审:黄文静
复审:李东灵
终审:卢文斐
监制:黄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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