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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 位 |
招聘 人数(名) |
从业条件 |
教 辅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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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专业: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教育、舞蹈学、舞蹈教育、美术教育、美术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27日-2005年9月27日); 4.其他: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二乙及以上。 |
保 育 员 |
1 |
1.专业:不限; 2.学历:高中(中职)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7日-2005年9月27日); 4.其他:普通话标准,懂得幼儿日常基本护理知识,取得保育员证(如暂未取得,则在试用期满前取得即可)。 |
保 洁 员 |
3 |
1.专业:不限; 2.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7日-2005年9月27日); 4.其他:普通话标准,能吃苦耐劳。 |
所有招聘人员均要求: 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责任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