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招聘相关编外聘用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12月31日为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设5个职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本公告在桂林市人才网面向社会发布聘用公告,具体发布时间:2024年1月5日至11日。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1月12日-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咨询电话:0773-2848584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请填写《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glsczjrsk@guilin.gov.cn
五、招聘流程
采用面试和工作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差额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试用期考察,按1:1签订聘用合同。
(一)面试
1、面试人数:按符合报考条件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形式: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
3、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二)业务技能考核
采取差额考核的办法,考核人选与招聘计划人数按照3:1确定。主要考核应试者业务操作能力,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期3个月。考核不合格者,直接淘汰。考核结束,根据考核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综合业务能力素质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按照2: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拟聘及试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考察,按照1:1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