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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和我所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面试、考核等规定程序,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拟聘用陈娜娜等二位同志(名单附后)为我所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于2018年1月31日前寄送到所人事科(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地址:广西南宁市陈西路3号,邮编:530003,联系方式:0771-2274398。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肤病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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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医院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