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玉林市公安局“双向选择”公开招聘警务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报考我局警务保障中心警体训练员岗位人员进行体检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的人选
根据单位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双向选择”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安排:2020年7月17日。进入体检人选的考生,请于7月17日上午8:00前到玉林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报到。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体检和招聘资格处理,不再另行组织体检。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文件组织实施.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1张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预收320元,请自备零钱)。
三、考察
(一)进入考察的人选:进入体检的人选中,经体检合格的人员。
(二)对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素质与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资格复审结果。
(四)考察组将会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请考察人选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考察人选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改变,请及时告知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联系电话: 0775—2582297)。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三天内,请考生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上午须空腹,空腹检查项目:抽血检查、b超检查、尿常规。
(二)按照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有关要求,体检期间按规定佩戴口罩。
(三)体检的其他需要注意事项,待体检人员集中后再行宣布。
附件:玉林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双向选择”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选.docx
玉林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