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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南宁市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并经城区人事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聘用27名同志为兴宁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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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8月15日
原标题: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同意聘用李亮等同志为南宁市兴宁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rmzfzcbm/rsldshbzj1/rsxx_27652/t5669738.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