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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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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玉林市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中共玉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选

根据玉林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玉林市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计划遴选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按上述原则,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确定龙玉琼等3名人员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2年12月10日(星期六)上午。

2.面试候考室:玉林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4楼中共玉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4C08室(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可乘坐17路公交车至市政广场站下车)。

(三)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须在12月10日上午9: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达面试候考室报到,经核验身份无误并仔细阅读《面试人员须知》(详见附件2)后方可进行抽签,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12月10日上午9:30未到达候考室的,禁止进入面试场所,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面试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广西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否则不能进入面试地点。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面试人员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二、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比例5∶5计算总成绩,按照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人选。面试合格人员达不到考察人选比例的,按面试合格实有人员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采取跟班考察的形式进行,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2月14日。

三、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情况,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中共玉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0775-2825946。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附件1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

(按准考证号排序)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准考证号

遴选机关名称

用人单位名称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综合能力测试最低入围成绩

1

龙玉琼

汉族

91251000219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岗位

4525220002

65.50

2

包丽琼

汉族

91251000320

3

邓植芳

汉族

91251000416

附件2

面试人员须知

(一)面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地点时,应主动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接受体温测量和相关材料查验。

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广西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否则不能进入面试地点。

如面试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可进入考点进行面试;经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能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二)面试人员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面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时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考点、在候考室和考后休息室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面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及饰品参加面试。

(四)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当天9∶0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面试序号。

面试人员最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9∶30前进入候考室,超过9∶30到达的面试人员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面试人员在抽签前应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关闭电源后,连同提包交由工作人员存放在物品放置处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考场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六)面试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报告并征得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同时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监督。

(七)面试人员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考场。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面试人员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所在单位等个人重要信息。凡面试人员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九)面试人员在面试结束后,由引领员引导至相应考后休息室,不得再返回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在考后休息室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喧哗和随意出入。得到考后休息室工作人员解散指令后方可从指定通道离开,不得在警戒线内区域逗留,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

(十)面试人员如有问题或疑问,可直接电话或书面向中共玉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75-2825946)反映。面试人员不得随意在网络上发布未经核实、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违者将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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