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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爱护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81号)、《关于落实来宾市援鄂医疗队员中表现突出的聘用人员控制数、编外人员入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考核、体检、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韦玲玉、霍凤拿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0年7月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地址:来宾市宾城路66号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楼11楼1118室人事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20年6月30日至7月4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宾城路66号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住院楼11楼1118室人事科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0772-4778220
附件: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医院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