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南宁市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牟晓燕同志(附件)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财政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4年1月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财政局人事科,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9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29号
邮政编码:530022
监督电话:0771-2189105
附件:南宁市财政局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南宁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日
附件
南宁市财政局2023年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 |||||||||
序号 |
招聘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名称 |
岗位编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50%+面试成绩) |
1
|
南宁市财政局 |
南宁市财政信息 中心 |
档案管理员 |
1450110014 |
牟晓燕 |
女 |
汉 |
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18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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