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4〕289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北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156人(其中:市直379人、海城区105人、银海区107人、铁山港区69人、合浦县49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13日至200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
报考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演员岗位的,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9年2月13日至200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
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放宽年龄的岗位在《计划表》已明确,其中: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2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9年2月13日以后出生)]。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5年北海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等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5年2月1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国(境)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高校毕业生的范围
高校毕业生指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内”包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职称或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2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资格证件(不得以考试成绩查询结果、公示名单等代替资格证件),要求在2025年2月12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
5.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到面试资格审查时不能按要求提供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程序。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2月12日8:00至2月18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