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灵山县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级土地整治与开发、水务一体化、房地产开发、测绘设计、劳务派遣、车辆租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金融投资、能源开发、冷链配送、工业园区开发与经营、机动车考试服务及公路收费等业务。
目前,我公司旗下子公司灵山县荔香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员工12名,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将派遣至相应用工单位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3.符合岗位的招聘要求;
4.服从工作安排。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准确、完整、规范填写《应聘报名表》(附件2),如发现有虚假填报或报名信息失实,将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应聘报名表(签字)、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报告(近一年)等相关材料并扫描形成PDF复制插入word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jrlzy2021@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同志应聘××部门××岗位”。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报名时间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通知其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
(四)聘用
根据面试、背景调查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与灵山县荔香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灵山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用工单位工作。
(五)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一旦录用,薪酬福利待遇标准参照用工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个人资料仅应用于此次公开招聘,不公开、不退还。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灵山县荔香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777-642888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