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公司”)机构改革发展对人才的需要,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公司项目建设管理队伍的需求,构建企业人才梯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公开招聘副总经理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认真执行公司公开选拔及招聘的相关规定,严密组织,严格程序,严守秘密,严肃纪律,保证选拔及招聘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
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人。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开展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进行专业研究探讨,做好工程审计结算;
2.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参建单位的关系,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3.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编写工程策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成本控制等;
4.负责推动项目各项验收工作,确保项目依法依归通过竣工验收;
5.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公司各项决议,完成公司经营计划及总经理分配的各项工作。
(三)岗位要求
1.年龄:50周岁(含)以下。
2.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和职称:工民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4.工作经历和工作年限:具备8年以上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工作经验,3年以上同等管理职务工作经验,有国有企业或政府平台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工作经历者可优先考虑。
5.其他要求:熟悉国家及广西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具有甲方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富有责任心、事业心及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逻辑和综合分析能力、统筹决策能力。
6.公司现有人员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优先考虑。
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具备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2.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还在影响期限内的。
5.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6.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发布信息、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广西人才网、南宁人才网、良庆区政务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1月8日。
2.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nclgshr@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三)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
1.资格初审
由创良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审查
初审合格者于2019年11月中旬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人力资源部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后,确定面试人选。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执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⑶负责的代表项目、代表工程、突出成绩等有效证明材料;
⑷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⑸以上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负责保密。
咨询电话:0771-5804521。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月11月中旬(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顺序按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进入考察的人选名单,主要考察面试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及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诚信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创良公司将依据最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按《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任期制,办理聘用手续,由创良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为岗位工资标准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经聘用,其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再保留或终止事业单位人事关系,按组织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福利待遇:本公告由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六、其它说明事项
(一)公司招聘小组成员中有人员参与报名应聘的,本次招聘考核等工作必须回避。
(二)特设加分项
1.具有与所应聘岗位专业相关工作经验10年以上加2分;
2.具有与所应聘岗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2分;
3.创良公司现有人员应聘的加1分。
附件: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聘报名表
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10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