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活动的社会监督,促进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第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若干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
(三)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四)年满18周岁、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职责
在县司法局的组织下,对本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情况依法进行监督。职责权限主要包括:
(一)针对加强和改进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向县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本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向县司法局提出监督和建议;
(三)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企业对本县部门、乡镇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四)参加本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
(五)办理县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三、聘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 4月24日至2020年 4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箱地址:xzzf5238600@126.com。
3.报名资料
(1)《田东县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doc》(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含工作岗位、职务等信息,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能够证明自身具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验或特长的其他材料。
(4)报名人员应对填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请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压缩为一个电子文档(pdf格式,文档以“报名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命名),并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xzzf5238600@126.com。
(二)审核批准
县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司法局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四、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聘期为三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县司法局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材料和物质保障。
联系人:黄柳燕,联系电话:0776-5238600
附件:田东县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
田东县司法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