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以下简称广西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40年3月,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管理,现为国家一级文化馆,属公益性一类全额财政拨款文化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一是承担全区性大中型、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实施;二是开展群众文艺创作与辅导及其人才培养,实施公共文化艺术师资培训;三是挖掘、整理和研究全区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四是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开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实践;五是开展区(省)内外、境内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五)身体健康;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中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2023年10月19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gxzf.gov.cn)、本单位网站(http://www.
gxqzys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本单位网站(http://www.gxqzysg.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应聘者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南宁市民主路11-4号广西群众艺术馆行政楼608室人事老干工作部
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纸质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群众艺术馆2023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复印件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各1份,查验原件;
(3)报考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原件;
(4)本人近期小二寸半身免冠正面彩照2张;
(5)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考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1.广西群众艺术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若发现同时报考2个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在读尚未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一经发现,即刻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考试以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笔试。如达不到1:3面试比例,确需进人的,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研究核准后才可以调整,调整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www.gxqzysg.cn)发布变更公告。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业务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专业能力等。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www.gxqzysg.cn)网站公布。
4.因考生缺考等原因,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通过资格审查参加面试的考生信息、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在本单位网站(http://www.gxqzysg.cn/)发布。
(四)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核人选;如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核资格的,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各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