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天等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1.警务宣传岗位2名,男女不限,主要从事宣传报道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新闻传媒类、中文类专业。有较好文字功底者或宣传工作从业经历者不受专业限制。
2.警务辅助岗位8名,限男性,主要协助民警开展日常辅助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4.身心健康;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录用方式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录用。录用按照面试结果排序,随后将以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出现问题造成的人员空缺,依照考生面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辅警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不再聘用;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者,与天等县公安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二)被聘用辅警的工资待遇按天等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标准执行,月工资为每人24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三项保险费),单位部分社保由单位负责缴纳;辅警工作时间统一着配发的制式服装;所有被聘用辅警人员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证件、证书原件现场查核后退还应聘者。
(二)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天等县公安局政工室(5楼515室)
联系人:赵警官,联系电话:0771-3535911,18177737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