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市场监管力量,维护和谐稳定市场经济秩序,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同意,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2日至2002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乡镇基层工作、服从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五)本次招聘面向福州市户籍和福州市生源。
(六)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获得学位证书(具体学历要求对应具体岗位)。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情况表》;
2.学历、专业、户籍等各项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日首日为截止时间(2020年应届毕业生相关证件放宽至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
3.报名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仅工作日)。
(三)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长乐区首占新区广场南路815号市场监督管理局717室)。
咨询电话:0591-22052567。
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6月29日下午6点,超过报名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四)报名材料:
1.《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5张。
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报名者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至少1:1.2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人数。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不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或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按照面试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人员体检工作,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医院由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对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考试、体检和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
七、报酬待遇
本次招聘对象为编外人员,不予正式入编。试用期工资按每月1800元标准发放,正式聘用后工资按每月3800元(含五险一金)标准发放。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中共长乐区纪委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组0591-22052566。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区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面试辅导班。
(三)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综合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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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洪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鼓楼区洪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鼓楼区福三路42号福尚名居4号楼)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诚聘6名工作人员(非正式编制的劳务派遣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要求
应聘者应提供以下证件: 1.报名表及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备查;2.提供学历证书等电子注册备案表。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二、综合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2、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具备应聘岗位资格;
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卫生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5、聘用人员在中心和下属金牛山站之间统筹安排。
三、工资待遇按照鼓楼卫健系统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管理指导意见标准执行(月工资中含单位应负担的五险一金,午餐补贴)。
四、有意者可将准确填写的报名表电子文档发至邮箱249550695@qq.com。我中心将及时安排面试,招聘截止日期:2020年6月25日。联系电话:83726179,联系人:小郭。
面试地址:鼓楼区福三路42号福尚名居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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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基层民政队伍力量,建设一支稳定、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基层民政队伍,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3名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编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主要工作职责是:
1.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养老服务管理等工作;
2.协助乡镇(街道)做好低保、五保、“救急难”等社会救助工作;
3.协助乡镇(街道)做好其它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二、岗位条件与待遇
(一)岗位条件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基本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1.具有福州市长乐区户籍公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较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适应乡镇基层工作、服从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
3.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 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以上文凭(毕业证书须在2020年7月前取得);
(3)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和应用,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3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④对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⑤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⑥从养老救助协理员岗位辞职人员。
(二)岗位待遇
1、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绩效奖金等其他福利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
三、岗位管理
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人事关系由区民政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区民政局、乡镇(街道)政府指导。每年一考核,由区民政局和所在乡镇(街道)共同考核,如考核不称职,将予以辞退。
四、报名方法、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婚姻登记中心大厅正对门口窗口。
咨询电话: 0591- 62109958 (区民政局综合科)
4.报名材料:
(1)现场领取或在长乐区政府门户网下载填写《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公开招聘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各一份);
(4)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
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及上机操作
1、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1.5:1及以上的,应先参加笔试。
2、笔试试卷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3、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应用实操。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助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考试辅导班。
4、笔试时间:2020年7月18日 (星期六)上午9:00-11:30,机试:下午3:00-3:45,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有参加笔试情况,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按3倍比例笔试成绩末位有并列者,均列入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将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实际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2.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不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有参加笔试情况,考试总成绩按笔试、上机、面试成绩各占40%、10%、50%的比例计算,笔试、上机、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则四舍五入)。直接面试情况,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与录用
(一)体检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录用
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区民政局研究并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予以录用,在同等条件下,持有社工证优先录用。
由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办理编外人员用工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办理用工手续的报考者,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造成与原单位存在纠纷或其他问题,由办理用工手续的报考者自行负责。
监督电话:
中共长乐区纪委驻长乐区司法局纪检组 0591-28802676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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