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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度中国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2019-03-11 20:44:43  关注:7887次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为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满足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校外公开招聘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9年毕业的中国内地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一)学风端正、治学严谨、道德高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二)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并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三)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学院招聘岗位数量、任职要求、岗位职责等详见中国人民大学人才招聘网:zhaopin.ruc.edu.cn和《中国人民大学2018-2019学年教师招聘计划(中国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附件)。

(二)个人申报

请在网站中注册并填写简历。简历填写完成后,可根据个人情况和岗位信息选择希望申报的岗位。

(三)学院(系)审核

学院(系)初步审核应聘者材料并确定面试名单,由学院(系)教师评聘委员会分会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包括试讲、答辩等相关考核。学院(系)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通过学院(系)教师评聘委员会分会面试者进行审议、对其师德师风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提出是否聘用意见。

(四)学校审核

学院(系)将拟推荐人选上报学校进行审核,由学校教师选聘专家工作组进行评议。依评议结果,提出选聘推荐意见。

(五)截止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

四、其他

(一)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对部分新增加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办法(修订)》(2005-2006学年校政字75号),我校对以下新聘教师实施人事代理:

1、被我校初聘为副教授职务以下的教学科研人员;

2、被我校初聘为副教授及以上职务,但不具有博士学位或本专业最高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2018-2019学年教师招聘计划(中国内地高校应届毕业生)

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中国人民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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