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03-17 23:24:51 关注:7820次
因工作需要,校园建设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生)2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土建工程师1名
2.给排水工程师1名
二、岗位职责
(一)土建工程师
1.配合处领导、甲方代表参与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履行土建专业工程师职责;
2.参与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土建专业的技术审核工作,重点审核招标文件、建设合同、图纸会审、变更洽商、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中的土建专业技术条款及内容;
3.进行施工现场土建专业技术管理,及时协调参建各方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专业问题;
4.参与项目现场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的整体把控工作;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给排水工程师
1.配合处领导、甲方代表参与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履行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职责;
2.参与项目建设各个阶段给排水专业的技术审核工作,重点审核招标文件、建设合同、图纸会审、变更洽商、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中的给排水专业技术条款及内容;
3.进行施工现场给排水专业技术管理,及时协调参建各方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专业问题,把控给排水专业工程质量、进度与投资;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条件
(一)土建工程师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类土建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熟悉国家、地方和行业基本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体系,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建造师及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具有10年以上高校基建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5.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6.具有北京市户口;
7.非本校教职工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血亲、直系姻亲。
(二)给排水工程师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类给排水、暖通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本科;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熟悉国家、地方和行业基本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具备系统的专业知识体系,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建造师或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
5.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6.具有北京市户口;
7.非本校教职工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血亲、直系姻亲。
四、招聘程序
1.应聘者请于2019年3月20日前登录“微人大”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登录网址为:https://v.ruc.edu.cn/servcenter/#/form/draw/8614,在页面中如实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有关材料。
2.组织初选、综合能力测试及综合考察。
3.按学校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提示:为确保申报顺利、成功,请应聘者务必在申报前详细阅读“校外调入应聘者操作指南”(附件一),申报中注意提示内容并按要求上传《应聘登记表》(附件二)、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251315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2019年3月1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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